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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所属分类:陕西政策 阅读次数:420 发布时间:2021-01-18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陕教规范〔2014〕3号
           (省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
    幼儿教师队伍是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关键。当前,我省幼儿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临时聘用数量较大、无证上岗问题突出,教师职业倦怠严重,教师素质参差不齐,师资队伍极度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幼儿教育质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聘用教师(含保育员,下同)管理,规范从教行为,使我省幼儿教师现有师资能尽快适应幼儿教育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管理
    1.理顺管理体制。当前在幼儿教师编制普遍紧缺、数量严重不足的形势下,加强聘用教师补充与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各地要重视和加强聘用教师管理,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规范办园行为。
    2.实行合同管理。原则上民办园,各村、乡镇、县区各级聘用教师必须签订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制式聘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必须包含五险一金),且应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违规幼儿园、园长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严格入口
    3.严格资格与岗位条件。幼儿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依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持证上岗。对年满40周岁的中小学转岗教师或年龄不足40周岁的具有合格学历,但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聘用教师,实行定期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准予上岗;对40周岁以下学历不达标且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聘用教师,采取先培训再上岗,限期完成学历达标任务的方式予以聘用,缓解师资短缺矛盾。
    4.定期开展持证检查。定期对辖区幼儿园教师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证或证件不符的要督促其通过考试与认定及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限期不能取得或无力取得资格证书的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于学历条件、身心条件、普通话水平等不符合要求的现任教师要限期达标,逾期未达标者以及聘期满三年仍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一律不得续聘。
    三、加强培训
    5.严格落实培训任务。各地要将从事幼儿保教工作的各类人员纳入学前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参与和落实“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鼓励和督促聘用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培训,要把师德师风、依法从教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幼儿教师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五年360学时的培训任务。
    6.促进职业能力提升。对聘用教师要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标准进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考核,促其专业成长。要不断加大幼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形成辐射。对幼儿专业的聘用教师要继续强化业务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对转岗教师和接受短期培训的幼儿教师要对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使其尽快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7.做好传帮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给聘用教师提供培训学习和交流机会,尽量为他们提高能力和水平提供帮助。建立交流制度,鼓励和支持公办园教师和优质园教师到民办园和薄弱园帮教,以点带面,多种形式提高民办园和薄弱园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保教人员行为规范教育,聘用的教师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严禁歧视、体罚、侮辱儿童等不当言行或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制度
    8.完善招聘制度。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争取教师编制和招教计划向学前教育倾斜,并确保逐年增加。在招教考试工作中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经历、胜任幼儿教育工作能力的考察,对新进教师的思想品德和爱心进行严格把关,将热爱儿童和教师职业素养作为招录的首要条件。
    9.严格考核管理。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聘用教师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进行备案,不再录用。
    五、保障权益
    10.妥善解决福利待遇。各地要妥善解决好幼儿园聘用教师的工资收入、职称待遇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保障他们在继续教育、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让广大聘用教师心情舒畅搞好教学。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幼儿教师工资福利标准,确保编外聘用教师享有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权利,力争同工同酬,吸引人才,稳定队伍。
    11.关注身心健康。要经常性关注聘用教师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师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
    12.纳入督导检查。将聘用教师管理纳入各级督导范围,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改变当地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骨干教师和优质教师偏少、教学专业水平不高等现状,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各地、各园可据此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管理,确保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建议,请报我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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