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财政厅优化财政电子票据告知方式的通知
所属分类:公告公示 阅读次数:339 发布时间:2021-11-05
为优化财政电子票据告知方式,进一步方便交款人获取、查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陕西省财政厅决定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告知平台。交款人可通过实名登陆“陕西省财政厅”公众号“非税票据一体化”栏目,查询获取本人财政电子票据。同时,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陕西省财政厅暂停财政电子票据短信通知服务。
提示:绑定公众号的手机号需与开具电子票据或缴款书时使用的手机号一致。
详细信息及操作步骤请登录陕西省财政厅网站:
http://czt.shaanxi.gov.cn/info/contentPdfview.chtml?id=QrUrQz
望周知!